2023.05.11
台北市得榮社會福利基金會「得榮少年教育專案」申請辦法
壹、目的
為協助因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以致影響其求學之青少年,本基金會特成立「得榮少年教育專案」,提供資源,協助具求學意願之青少年順利完成學業,並關懷其身心靈得以成長,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貳、服務對象
一、家庭缺乏經濟能力,以致影響就學或升學之中小學(小學四年級下學期〜高中職三年級上學期)、五專(一年級上學期〜三年級上學期)在學學生。
二、上述學生於申請前須完成生命教育課程,並於審核通過後,始稱為得榮少年,得領取本會提供之獎助學金,並須參與得榮少年相關活動。
三、申請通過後,不符上述二款者,本會有權於服務期間取消其得榮少年資格。
參、服務方式及內容
一、各地產生大區照顧者、聯絡人,召募關懷者成立關懷據點。
二、關懷者尋訪具申請意願、資格之青少年,利用本會生命教育教材,進行八小時生命教育課程。
三、由大區照顧者提出申請資料交本會審核,包括:
- 關懷者名單。
- 得榮少年申請表(每位少年一份)。
- 生命教育課程實施紀錄。
四、經本會審核通過者,於每學期開學前頒發獎助學金予每位得榮少年:小學、國中學生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伍仟元整,高中職、五專學生每人每學期新臺幣壹萬元整。
五、各關懷據點執行以下活動並提供各項紀錄予本會,未提供者視同結束服務:
- 活動包括每月家訪、年度內完成四小時關懷活動及兩天一夜生命成長園。
- 得榮少年完成以上活動,方可於下一年度繼續申請獎助學金。
六、本會辦理之「Happy Learning快樂學習˙才能發展教育專案」,得榮少年可享優先報名參加。
肆、申請時間:本會每年提供二次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初次申請: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或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
二、繼續申請:四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或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