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3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作業抽查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明瞭學生各科作業情形,藉以配合教師教學進度,督促學生按時完成作業與送閱,並提高學習效果,特訂定本辦法。
二、依據: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及教務處行事曆辦理。
三、方式:定期檢查
四、時間:3/29~3/31
五、實施內容:
(一)定期檢查:
1.依行事曆排定作業檢查時程送檢。
2.受檢前一週發送檢查作業紀綠表。
3.各科自行抽查完畢後再依排定之檢查日將作業收齊後
依表訂時間送至各樓層放置地點由教學組檢查。
4.當日放學前或依通知取回送檢作業。
(二)抽查之作業應由學藝股長於當天依規定時間內,將學生作業依座號排好,並連同作業抽查本送達教務處所律定檢查地點,並於放學前或依通知領回。
(三)定期檢查科目請於前三天公佈在各班公佈欄。
(四)共同科目及專業實習科目請各科協助查閱。
(五)各科隨堂作業煩請各任課教師予以批改,並評列分數、批改日期,追蹤指導學生訂正,必要時應加以評語、指示。
(六)各學科作業定期由各學科任課教師參與抽查,並將作業練習情形優良暨作業寫作情形怠惰、缺交者名單送交教務處依規定予以獎懲。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