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誠高中菸害防治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99 年6 月18 日臺體(二)字第0990094605 號函、99 年7 月2 日府教體字第 0990803415 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第13條、學校衛生法第24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 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菸害防制法第15條:「於禁菸場所吸菸者,政府機關主管、公民營事業、各場所負責人或 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人士並得予勸阻。」
四、菸害防制法第17條:「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
五、菸害防制法第23條:「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應接受戒菸教育。」
六、學校衛生法第19條:「學校應加強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
貳、目的:
為維護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之心健康,遠離菸品造成健康危害及環境污染,落實菸害防治,制定本校「無菸校園」實施辦法。
叁、對象:全體敎職員工生。
肆、工作組織
一、推動小組:由校長、訓導主任、輔導主任、衛生組長、生輔組長及衛生教育教職員共同組 成。
二、執行小組:由全體教職員工共同組成。
伍、辦法:
一、環境設施:加強學生校園無菸環境布置
1.本校校園內全面禁菸,並於校門口設置明顯告示,請蒞校來賓配合,一律熄菸。
2.於各辦公室、會議室、實習教室、工廠、廁所等場所張貼禁菸標誌,布置無菸校園教育相 關法令、圖片等。
二、防治宣導:
1.每學期配合各種相關課程及集會場合持續宣導,宣導反菸、拒菸的觀念,以及本校菸害 取締查察輔導的相關措施。
2.利用春暉宣導,實施防治菸害藝文競賽等活動,加強菸害防治宣導。
3.協調訓育組每學期班會菸害防治討論題綱。
4.配合衛生組每學期舉辦乙次「拒菸反毒、健康捐血」活動。
5.配合體育組每學期舉辦乙次拒菸球類競賽。
6.每學期舉辦乙次菸害專題演講,邀請專家蒞校實施宣導。
7.利用週朝會時間放映菸害防治影帶。
8.配合學校重大活動(如校慶、運動會)懸掛拒菸布條及標語旗幟實施宣導。
9.配合5月31日世界禁菸日及6月3日禁菸節,擴大舉辦菸害防治宣導活動。
10.不定期舉辦戒菸經驗社團輔導。
11.利用家長會、親師座談會宣導無菸無檳榔社區觀念。
12.與家長會合作,輔導學校週邊商店拒賣香菸無檳榔給學生。
三、清查杜絕:
1.加強學生安全檢查,杜絕學生攜帶菸品進入校園。
2.加強校園巡視,學務處及各樓層各科教師須排表,輪流巡查校園內學生可能吸菸之場 所。
3.查獲學生帶菸、吸菸行為,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協助輔導。
4.對於吸菸學生,造冊管理,定期實施約談或參與戒菸教育團體,必要時轉介到相關單位接 受勒戒。
四、戒治輔導:
1.學生被查獲抽菸時,須接受戒菸教育,始得銷過。
2.結合衛生所、健康中心及輔導室資源,提供學生戒菸輔導諮詢。
3.鼓勵吸菸學生參加各衛生所舉辦之戒菸班及醫療院所開設之戒菸門診。
陸、獎勵:協助推行菸害防治工作有功學生,依學生獎懲規定予以獎勵。
柒、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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