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109年度公務預算委外職能培育案
委託臺北市私立大誠高級中學辦理
「居家水電與自來水配管基礎實務班」
招 生 簡 章
核准文號:依據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109年4月14日北市職能工字第1096001889號函
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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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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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起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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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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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與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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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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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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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7月17日至109年8月28日
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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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7月3日
筆試:上午10時00分
口試:上午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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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75號
02-2234-8989分機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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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訓資格 (【以招收失業者為限】,符合下列資格方得受理報名):
(一)招生對象: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二)學歷:不限。
(三)報名者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錄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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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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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1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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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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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2年內,已有2次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含中途離、退訓,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且於提前就業或結訓後90日內均無就業效果或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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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不予錄訓之情形,以參加所有政府機構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勞工保險證號首2 碼為“09")。
二、訓練費用負擔:
(一) 具下列資格之失業者應備齊文件送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收自繳費用: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參訓者優先適用此身分)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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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跨國(境)人口販賣被害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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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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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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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高齡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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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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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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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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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住民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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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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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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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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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長期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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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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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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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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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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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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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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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住民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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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歲以上未滿18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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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對象之失業者,應自行負擔個人訓練費用之20%,即新臺幣5,433元整。
1.一般國民之失業者
2.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之失業者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之失業者
(三)已報名繳費學員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未於開訓前申請者,已繳交之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一概不予退還。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17時止。
(二)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75號6樓實習處。
(三)報名方式:需現場或委託至本單位報名並繳交文件,經確認符合報名資格者始得參加甄試。
(四)報名文件:(資料不齊或欠缺者,不予接受報名)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勞保明細表正本1份 ●一吋大頭照2張
●具「非自願離職身分」者必須繳交「職訓推介單」(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
●具「長期失業身分」者必須繳交開訓日前一個月內之「求職登記證明文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
●具「二、失業者一覽表」資格之報名民眾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甄試原則:
(一)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佔總成績50%)
1、筆試前,報名者應出示身分及資格之證明文件以件查驗,未符資格者不得參加筆試。
2、逾筆試測驗時間達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甄試。
3、筆試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共50題,範圍為「職業素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環境保護、節能減碳) 」,考題範圍同時公告於本校官網。
第二試(口試佔總成績50%)
口試內容與學員參訓身分、參訓歷史、近半年求職歷程、訓後生涯規劃及適訓綜合評估等項目有 關。
(二)甄試當日遇不可抗力事由而延期,以簡訊、EMAIL或是電話方式通知每位應試者。
五、錄訓說明:
(一)甄試總成績(含筆試口試)達錄訓標準60分者為合格,依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後,正取30名(依准考證號碼排序)、備取10名(依總成績高低排序),於109年7月6日成績公告在本校官網,錄取名單及最低錄取分數於109年7月9日在本單位公佈欄(及網站)公告,並簡訊或E-mail方式通知每位應試者(含錄訓、備取、未錄取)。
※筆試及口試項目總成績合計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錄訓為原則。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分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二)對於試題有疑義或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成績公告日起3個(含)工作日內檢具正確之個人姓名、連絡電話及地址等相關資料,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以一次為限。【複查窗口:張惠萍、電話:02-2234-8989#64】
(三)開訓後(含開訓當日)如尚有訓練崗位出缺時,將於開訓後3日內(含)依備取序號依順序遞補學員。
(四)本簡章相關規定未盡事宜依「109年公務預算委外職能培育作業手冊」辦理。
六、課程大綱:
(一)學科
教務管理規定1小時,勞動相關法令2小時,性別平等3小時,就業市場趨勢分析4小時,求職技巧與人際溝通4小時,就 業服務宣導課程2小時,財務分析控制3小時,基本電學/用電安全介紹3小時,家庭用自來水路與家用汙廢水管路介紹3 小時,管路識圖與製圖、管路落樣識圖12小時,作業準備與安全措施13小時,自來水法規12小時,職業道德素養與安全 衛生4小時
(二)術科
基本電路實際操作4小時,管路落樣實務10小時,配管工具使用與保養14小時,管之加工接合56小時,管路裝配與固定 42小時,居家水電維修實務4小時,管路尺寸量測與水壓測試7小時,綜合管路加工組裝實習14小時,
七、注意事項:
(一)本班次如招生未達最低開班人數則辦理延班或停班,並以簡訊或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每位應試者(若屬延班,則報名截止日、甄試日、開結訓日一併全數延期),特此告知。
(二)受訓期間依規定每位參訓者皆強制加入訓字號勞工保險(不含全民健保)。
(三)受訓期滿全期訓練成績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書;中途離退訓者不發給結訓證書。
(四)本簡章相關規定未盡事宜依「109年公務預算委外職能培育作業手冊」辦理。
下載檔案:報名簡章 (請按右鍵選擇另存新檔)
下載檔案:職業素養學科試題 (請按右鍵選擇另存新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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