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學年度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
四格漫畫比賽實施計畫
一、 主旨:推展本市全民國防教育宣導,增進各校師生全民防衛意識,並彰顯全民國防之精神,特辦理此四格漫畫比賽活動,期望透過學生的創意發想及參與,以活潑、平易及顯淺易懂的意象,宣導全民國防教育意涵。
二、 依據:本局106年度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
三、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私立協和祐德高級中等學校
四、 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
五、 甄選主題(得參考以下之內容為作品表達主軸):
(一)建立全民國防意識,關懷社會國家安全。
(二)了解國際情勢變化,增進國家安全認知。
(三)體認全民防衛意義,健全動員災害意識。
(四)凝聚國家認同情感,支持參與國防事務。
六、 實施辦法:
(一)組別:
1.國小組:臺北市公私立國小在學學生。
2.國中組:臺北市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
3.高中職組: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二)題目:可參考上列主軸,自訂題目。
(三)規格:橫式繪圖,並以田字型呈現,並於格子上需標上1.2.3.4的順序,以4開畫圖紙繪圖,平面紙張,材質不拘,手繪或電腦繪圖方式皆可,不限顏料或畫風,黑白或彩色均可,請勿用立體剪貼。
(四)報名填寫:參賽者請以學校單位報名,每件作者以1位學生及1位指導老師為限,參賽人員請用電腦繕打或用正楷填寫「報名表」(附件1),併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附件2),以訂書機裝訂於作品左上方。
(五)收件方式:可採郵寄或親送方式,郵寄時請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協和祐德高級中學實習處收(11082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90巷27號),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參加臺北市全民國防教育四格漫畫比賽活動」。
(六)收件日期:自收文日起至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止。
七、 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及評選二階段進行。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先就報名資料完整性進行書面審核。
2. 第二階段:由教育局專業人員及承辦學校遴聘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評選得獎作品。
(二)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得分比重
|
主題符合程度
|
能否清楚傳達「全民國防教育」之主軸
|
40%
|
漫畫連貫性
|
四格漫畫間是否具連貫性,內容是否通順易懂,有助於讀者瞭解意涵。
|
30%
|
漫畫完成度
|
漫畫之美觀性、趣味性、藝術性或創意性是否足夠
|
30%
|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1.第一名( 1件):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一張,獎金(量販店禮券)10,000元。
2.第二名( 1件):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一張,獎金(量販店禮券)5,000元。
3.第三名( 1件):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一張,獎金(量販店禮券)3,000元。
4.佳 作(10件):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一張,獎金(量販店禮券) 500元。
以上名額,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人數及參賽作品水準調整〉
(四)每件作品限指導老師1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獎勵事宜,由各校逕依權責及相關敘獎規定辦理。
八、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未得獎作品著作權視同放棄,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運用於各項全民國防宣教用,得獎人不得異議。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臨摹、抄襲、複製、他人代筆或成人加筆,禁止冒名頂替,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經主辦單位認定或遭檢舉並證實確有上述情事,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狀。
(三)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皆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四)有關本活動相關事宜,請洽臺北市協和祐德高級中學實習處李傳盛組長:電話02-2726-5775分機146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陳建欣教官: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440。
九、 其他事項
(一)本活動相關成效納入106年度學校推動全民國防執行成效評核參據。
(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下載檔案:檔案下載 (請按右鍵選擇另存新檔)
|